首页 > 冰与火之歌 > 第五卷 魔龙的狂舞 > 第二十四章 失地领主(琼恩克林顿一)
不该花这么久的时间,格里夫一边在羞涩处女号的甲板上踱步一边告诉自己。他们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哈尔顿,而得到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会不会是瓦兰提斯人带走了他?我应该派鸭子跟着他。独个儿的哈尔顿是不可信的;在赛尔霍利斯让那侏儒逃跑就证明了这一点。
羞涩处女号被拴在喧闹长河滨的某个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离开码头的平底小船和漆色华丽的滑稽戏子彩船中间。滑稽戏子们喧闹而活跃,总是在互相进行辩论演讲以及不时地酩酊大醉。
天气又热又黏,离开索罗斯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暴虐的南方太阳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滨,但炎热是格里夫最不关心的部分。黄金勇士团驻扎在镇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Malaquo带着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马到北边截断了他们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丝·坦格里安在另一个世界,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兰尼斯特那难看的脑袋如今正在去往君临的半路上,但是这侏儒更可能在某个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气熏天地计划着什么新的阴谋。
“哈尔顿到底在什么该死的地方?”格里夫向莱莫尔夫人抱怨道,“买三匹马到底要多久?”
她耸了耸肩。“大人,难道将那男孩留在这儿上船不是更安全么?”
“更安全,的确。更明智,不算。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里夫对这些推诿辩驳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厌恶了躲藏,厌恶了等待,厌恶了提心吊胆。我没那个时间来提心吊胆。
“这些年为了让伊耿王子不被发现,我们已经走了非常长的路。”莱莫尔提醒他,“洗净他的头发并宣布他身份的时刻终将来临,这我知道,但那并不是现在。不是向一个佣兵军团。”
“如果Harry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赞同,那把他藏在羞涩处女号上不会保护得了他。Strickland有一万剑士可供指挥。而我们有公爵。伊耿满足成为一个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这些。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为他们是花钱雇来的。一万个武装着的陌生人,加上投机者和随营者。只要有一个人叛变就能毁了我们。如果雨果的脑袋能换来一个领主的位置,那瑟曦·兰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继承人付出什么才能得到铁王座?你不了解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与黄金勇士团同骑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经死了。”
“黑心”。上次格里夫离开他时,米斯·托因是如此具有活力,实在难以接受他已经去世了。长杆上的金头颅,“无家者”Harry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莱莫尔并没有错,他明白。无论他们的父亲或祖父是不是来自维斯特洛的流亡者,如今黄金勇士团的人都是佣兵,而任何佣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这样……
前一晚他再次梦见了石堂镇。独自一人手持着剑,他挨家挨户地跑过,砸碎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中鸣响着远处的钟声。铜钟与银琴的声音贯穿头颅,令人发狂的噪音越来越响,令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战后已经过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钟声仍在他腹中绞结。其他人也许会声称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劳勃的战锤下而导致了王国的落败,但是如果在石堂镇狮鹫就杀死了雄鹿的话三叉戟河之战就不会发生。那天钟声杀了我们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七大王国的每一个真正的男人和忠诚的女人。还有我的银王子。
“计划是只当我们和丹妮莉丝女王汇合后才能宣布伊耿王子的存在。”莱莫尔说着。
“那是在我们以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时候。我们的真龙女王已经将这个计划燃为灰烬了,也谢谢潘托斯的那个胖蠢货,我们抓到了她的龙尾巴然后让我们的手指都烧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里欧会知道那女孩会选择留在奴隶湾。”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纪轻轻就会死,或者卓戈卡奥会跟着他一起进坟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预期的事情基本都不会发生。”格里夫用戴着手套的手拍着他的长剑柄,“我曾听从那胖子的乐曲起舞多年,莱莫尔。那对咱们有什么好处?王子已经成年了。他的时间正在——”
“格里夫,”Yandry大声喊道,声音响过戏子们的铃响,“哈尔顿回来了。”
的确。这位“半学士”看上去又热又脏,就像是他徒步从水滨走到了码头。汗水将他的细麻布长袍腋下浸出两个深色的圈,而他的长脸看上去就和在赛尔霍利斯他回到羞涩处女号上坦白那侏儒不见了的时候一样酸楚。不过他牵着三匹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带过来,”格里夫对莱莫尔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莱莫尔,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格里夫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哈尔顿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哈尔顿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格里夫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女们说的那个抓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哈尔顿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女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莱莫尔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格里夫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格里夫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格里夫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格里夫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米斯·托因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格里夫和哈尔顿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格里夫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格里夫曾害怕勇士团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哈尔顿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格里夫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佛花,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格里夫说,“我以为黄金勇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格里夫,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哈尔顿,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格里夫,“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爷的儿子强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佛索威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格里夫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琼恩·克林顿,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格里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克林顿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一个太监懂什么男人的名誉?格里夫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计划执行着,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多少。让我活得足够久,能够看到这孩子坐上铁王座,而瓦里斯会为这轻侮付出更多一点。然后我们来看看谁很快就会被忘却。
总指挥的帐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围着一圈插着镀金头颅的长矛。其中一个头颅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状。在它下面是第二个头,大不过孩子的拳头。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头颅与他们相同,虽然有几个因为被杀时的击打而碎裂开来,而有一个有着排排尖牙。“哪个是米斯?”格里夫发现自己在问。
“那边。最后面。”佛花指出,“等等。我要通报你的到来。”他钻进帐篷,将格里夫留下,注视着自己老友的镀金头颅。米斯·托因活着时如同罪恶一般丑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们传唱的黑暗勇猛的特伦斯·托因,脸都长得非常漂亮以至于皇后都不能拒绝他;但是米斯是由一对招风耳、一个歪下巴和琼恩·克林顿所见过最大的鼻子组合起来的。不过当他向你微笑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黑心”,他的人给了他这个名字,因为他盾牌上的纹章,米斯爱这个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个总指挥应该被人畏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他有一次坦白说,“如果人们认为我冷酷无情,那么这样更好。”真相倒不如此。托因骨子里就是个士兵,但是他虽然凶猛却也公正,就像父亲一样对他的手下,而且对被放逐的琼恩·克林顿大人总是十分慷慨。
死亡夺走了他的双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亲切。微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露齿冷笑。所有的头颅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么?他战败独自而死,一个在异国被击溃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伊戈尔·河文爵士著名地下令让他的人煮熟他的头,蘸上金子,将在以后过海重取维斯特洛时将它放在队伍前方。他的继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样。
琼恩·克林顿也许会是那些继任者之一,如果他不这么逃亡了的话。他在勇士团呆了五年,从列兵一路升为托因的右手荣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许会在米斯·托因死后成为他们所追随的对象,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格里夫不后悔自己选择的路。当我回到维斯特洛,就不会成为另一个长杆上的头颅了。
佛花走出帐篷:“进来吧。”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黄金勇士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营凳折椅上站了起来。老朋友们用微笑与拥抱欢迎格里夫,新人们表现得更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乐于看到我,他们会让我相信这一点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后的刀子。直到最近,他们大部分人都仍相信琼恩·克林顿大人正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坟墓里,无疑很多人都觉得这对他——一个偷窃自己战友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们,格里夫也许会有同样的想法。
福兰克林爵士作了介绍。一些佣兵队长有着私生子的姓氏,就像佛花一样:河文、希山、石东。其他人拥有一些在七大王国历史上曾经著名的姓氏;格里夫数了数,有两个来自史壮斯家族、三个来自培克家族、一个来自穆德家族、一个来自Mandrake家族、一个来自罗斯坦家族、以及一对来自Cole家族的。并不都是纯种,他知道。在自由兵团中,一个人可以随心所欲的称呼自己。无论姓什么,佣兵总是以粗俗著称。就像部队中的很多人,都把他们到处征战得来的财富全数挂在身上:镶宝石的剑、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颈环,而好的绸子衣服就算是比较突出的了。而每一个人都戴着的金臂环都来自各位领主老爷的赎金。每个臂环代表着在黄金勇士团服役的一年。MarqMandrake,有着一张满是痘疤的脸,一侧脸颊上还有一个因烧掉奴隶标志而留下的洞,还戴着一串金骷髅。
不是每一个军官都是维斯特洛大陆后裔。BlackBalaq,一名白发的盛夏群岛人,皮肤像煤炭一样黑,指挥勇士团的弓箭手,在“黑心”时代就是如此。他穿着一件绿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来很华丽。形容枯槁的瓦伦提斯人Gorys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军资官。一张豹皮从一侧肩膀垂下,血红的头发在肩上油亮打卷,不过他的尖尖的胡子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格里夫并不认识,一个名叫LysonoMaar的里斯人,有着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头发,嘴唇会让妓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时,格里夫差点把他当成一个女人。他的指甲涂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环上垂着珍珠和紫水晶。
幽灵和扯谎者,格里夫一边看着他们的脸想。来自遗忘之战、输掉之役、失败叛乱的归魂,失败者、失势者、耻辱者和被剥夺继承权的人的兄弟会。这就是我们最好的希望。
他转向HarryStrickland。
“无家者”HarryStrickland看起来不太像个战士。肥胖,大圆脑袋,淡灰色双眼,以及被他梳到一边以掩盖秃头的薄薄头发,Strickland坐在一张折椅上,双脚泡在一桶盐水里。“你要原谅我没有起身欢迎你。”他以迎接的口气说道,“我们的行军令人疲倦,而我的脚趾很容易长水泡。这是个诅咒。”
这是虚弱的象征。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Strickland家族从黄金勇士团成立之初就是其中一个部分,Harry的曾祖父在第一次黑衣人叛乱时跟随黑龙而丢了自己的领地。“四代人的财富。”Harry会这么自夸,就好像四代人的逃亡和溃败有什么好自豪的一样。
“我可以为你制作一种药膏来解决这个问题。”哈尔顿说,“里面有种矿物盐能够让你的皮肤强韧。”
“你真好心。”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给我们的朋友拿酒。”
“谢谢,不过不必了。”格里夫说,“我们喝水就好。”
“随你喜欢。”总指挥向王子微笑,“那这个一定是你的儿子了。”
他知道吗?格里夫疑惑着。米斯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曾坚持必须保密。他和伊利里欧还有“黑心”一起筹划的计划只有他们知道。团里其他人则一无所知。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不过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没有人会想要比他更值得的儿子。”格里夫说,“不过这位少年并非是我的后代,而他也不姓格里夫。大人,我向你介绍伊耿·坦格里安,雷加的长子,第六位伊耿,安达尔人、罗伊拿人以及先民之王,七大王国的君主。”
寂静是对他声明的回应。某些人清了清喉咙。Cole家的一个用酒壶给自己满上了杯红酒。GorysEdoryen一边玩着自己的发卷一边用格里夫不懂的方言小声嘟囔着什么。提图斯·培克咳嗽了下,Mandrake和罗斯坦交换了下眼神。他们知道,格里夫才明白过来。他们一直都知道。他转向HarryStrickland:“你什么时候告诉他们的?”
总指挥扭动着他洗脚盆里的脚趾。“当我们到达河边时。军团得不到休息,需要个好理由。争议之地那一战易胜,我们却离开了,为了什么?就为了让我们在可怕的高温里中暑、看着我们的铜板融化、我们的刀刃生锈,而回绝一笔丰厚的合约?”
这条新闻让格里夫毛骨悚然:“谁的合约?”
“渊凯人。他们派去向瓦伦提斯求情的使节已经往奴隶湾派遣了三支自由兵团。他希望我们成为第四支,他允诺给我们两倍于密尔给我们的报酬,外加每个人一个奴隶,每个军官十个,以及专为我挑选的一百个女奴。”
该死。“那需要上千名奴隶。渊凯人上哪儿找那么多奴隶?”
“弥林。”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毛巾。这水凉了,我的脚趾皱得像葡萄干似的。不,不要那条,要软的那条。”
“你拒绝了他。”格里夫说。“我告诉他我会考虑他的提议。”Harry因为随从给他擦脚的疼痛而呲牙咧嘴。“对那些脚趾温柔点。把它们当成薄皮的葡萄,小伙子。你要弄干它们而不弄碎它们。轻拍,而不是搓。对,就像那样。”他转过头对着格里夫,“粗鲁地拒绝是不明智的。他们也许会当然地问我是不是失去了理智。”
“你的刀刃很快就有活干了。”
“是嘛?”LysonoMaar问道,“我猜你知道那坦格里安女孩儿没启程往西去吧?”
“我们在赛尔霍利斯听到了这个传闻。”
“不是传闻。是简单的事实。原因倒是更难理解。掠劫弥林,是啊,为什么不呢?我如果是她也会这么做。奴隶城充满了金子的臭气,而征程需要铜板。但是为什么停留?恐惧?疯狂?怠惰?”
“原因并不重要。”HarryStrickland展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她在弥林而我们在这儿,瓦伦提斯人对我们在这儿的出现日益不满。我们是来拥护带我们回维斯特洛的国王与皇后,但是这个坦格里安女孩儿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夺回她父亲的宝座更感兴趣。正在此时,他的敌人正在聚集力量。渊凯、新吉斯、脱罗斯。‘血胡子’和‘破烂王子’都会在对抗她的阵营里……用不了多久老瓦伦提斯的舰队也会造访她的。她又有什么?拿棍子的陪床奴隶?”
“无垢者。”格里夫说,“还有龙。”
“龙,是啊。”总指挥说,“不过是小龙,比刚孵化的大一点。”Strickland穿上袜子,轻轻覆盖水泡,直到脚腕,“当所有的军队像拳头一样靠近她的城市时,它们对她能有什么帮助?”
崔斯坦·河文在膝盖上敲打着手指:“我看这也是我们必须快点到达她那儿的原因。如果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能徒步走过海浪么,爵士?”LysonoMaar问道,“我再对你说一次,我们无法通过海路接近银女王。我一个人溜进瓦伦提斯城,装成是个商人,来搞清楚有多少船能供我们使用。港口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军舰、附船和大帆船,甚至是这样我也发现自己很快开始想与走私船和海盗合作。我们军团有一万人,我也确定克林顿大人这么多年服役兵团下来一定知道。五百骑士,每个人有三匹马。五百随从,每个骑士一个。还有大象,我们不能忘了大象。一艘海盗船根本满足不了。我们需要一支海盗舰队……而且就算我们找到了一支海盗舰队,奴隶湾传来的消息也表示弥林已经武装戒严了。”
“我们可以伪造渊凯的证明文件。”GorysEdoryen力争道,“允许渊凯船只将我们运往东边,然后在弥林城下再把金子还给他们。”
“一次毁约已经够玷污我们军团的荣誉了。”“无家者”HarryStrickland穿袜子的手停了下来,“让我提醒提醒你,在秘密契约上盖印的是米斯·托因,不是我。如果我可以的话,我会荣耀地完成他的协定,但是要怎么做呢?对我来说坦格里安姑娘不会回到西方这一点似乎已经很明白了。维斯特洛是他父亲的王国。而弥林是她的。如果她能攻克渊凯城,她就会成为奴隶湾的女王。如果不能,我们能有希望找着她之前,她都已经死了好久了。”
他的话对格里夫来说不算惊人。HarryStrickland一直是个温吞吞的人,在打破合约方面比打击敌人来得厉害多了。他善于嗅到财富的味道,但是他有没有打仗的勇气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也有陆上的路线。”福兰克林·佛花提议说。“魔鬼之路行不通。我们会在行军途中损失一半的军队——逃走,留下来的人一半也会被沿路掩埋。说这话真让我痛心,但是伊利里欧总督和他的朋友们对这孩子女王抱有这么多期望也许真是不太明智。”
不,格里夫想,但他们最不明智的就是对你抱以期望。然后伊耿王子开口了。“那就对我抱以期望吧。”他说,“丹妮莉丝是雷加王子的妹妹,但我是雷加的儿子。我是你唯一需要的龙。”
格里夫用带着黑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的肩上。“大胆说。”他说,“但是要想想你在说什么。”
“我想过了。”少年坚持道,“为什么我要像个乞丐一样去投奔我的姑姑?我的称号比她的更好。让她来投奔我吧……来维斯特洛。”
福兰克林·佛花大笑了起来:“我喜欢这个。向西航行,不向东。把那小女王留给橄榄树,让伊耿王子坐在铁王座上。这男孩有胆,给他铁王座。”
总指挥就好像有人打了他一巴掌似的:“太阳把你的脑子烧糊了么,佛花?我们需要那女孩。我们需要联姻。如果丹妮莉丝承认我们的小王子并让他成为她的配偶,那么七大王国会一样接受,没有她,领主们只会嘲笑他的自我声明,然后给他贴上骗子和冒牌货的标签。而且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去维斯特洛?你听到Lysono说的了。我们没有船。”
这个人害怕战斗,格里夫明白过来。他们怎们能选他接替“黑心”的位置?“去奴隶湾是没有船。去维斯特洛又是另一回事了。东方向我们关上了大门,而不是大海。我不怀疑元老们会很高兴看到我们回去。他们也许甚至会为我们安排好回七大王国的行程。没有哪个城市想要自己门口有一支军队。”
“他没说错。”LysonoMaar说,“现在狮子肯定已经得知了龙的存在。”Cole家的一个说,“但瑟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弥林和另一个女王身上。她并不知道我们王子的存在。一旦我们登陆并扬旗,许许多多的人会群集来加入我们。”
“一些人。”“无家者”Harry承认,“但不是许多。雷加的妹妹有龙。雷加的儿子没有。我们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军队是没有力量夺下王国的。她的无垢者。”
“第一位伊耿打下维斯特洛时并没有太监帮助。”LysonoMaar说,“为什么第六位伊耿不能同样做?”
“计划是——”
“哪个计划?”崔斯坦·河文说,“胖子的计划?那个随着月亮盈缺改变心意的家伙?先是说韦赛里斯·坦格里安将带着五万多斯拉克大军加入我们。接着说乞丐王死了,于是带兵的将是他妹妹,一个柔弱年幼的孩子女王正带着三条龙前往潘托斯。然后那女孩在奴隶湾变卦了,一路烧了一串城市,而胖子决定我们将在瓦伦提斯与她汇合。现在那计划也一样破产了。”
“我受够了伊利里欧的计划了。劳勃·拜拉席恩没有龙助也赢得了铁王座。我们也能一样。而且如果我错了,国民没有为我们而起,我们也能撤退到狭海这边,就像Bittersteel曾经那样,以及他之后的其他人。”
Strickland倔强地摇着头:“风险——”
“——不再是从前那样了,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征服七大王国的机会不能再成熟了。另一个男孩国王坐在铁王座上,甚至比上一个还年幼,而反抗者就像秋天地上的落叶那么多。”
“就算这样。”Strickland说,“单独的,我们无望于——”
格里夫听够了总指挥的懦弱之言:“我们不是单独的。多恩人会加入我们,必须加入我们。伊耿王子是雷加之子,也是伊莉亚之子。”
“是那样。”男孩说,“然后谁留在维斯特洛对抗我们?一个女人。”
“一个兰尼斯特家的女人。”总指挥坚持着,“那婊子身边有弑君者,算上那个,然后他们背后还有所有的凯岩城的财富。伊利里欧说那男孩国王和提利尔家的女儿订婚了,那意味着我们还必须面对高庭的力量。”
提图斯·培克在桌上敲着指节:“甚至一个世纪之后,我们仍在河湾地拥有朋友。高庭的力量也许并不像梅斯·提利尔想象的那么强大。”
“伊耿王子。”崔斯坦·河文说,“我们都是你的人。渡海向西而不是向东,这是你的愿望么?”
“是的。”伊耿热切地回应,“如果我姑姑想要弥林,那我欢迎。我会宣布自己拥有铁王座,依靠你们的宝剑与忠诚。快速前进,强力打击,我们就能在兰尼斯特得知我们登陆之前先赢得一些简单的胜利。那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人。”
河文微笑着赞成。其他人交换着思索的眼神。然后培克说:“我宁愿更快死在维斯特洛也不愿意死在魔鬼之路上。”MarqMandrake咯咯笑着回应说:“我,我宁愿更快·活下来,得到土地和一些不错的城堡。”福兰克林·佛花拍拍剑柄说:“只要让我能杀掉几个佛索威家的,我就去。”
当他们所有人都开始一同说起来,格里夫知道潮流已经改向。这是伊耿我从未见过的一面。这不是谨慎的路子,但是他已经厌倦了谨慎,烦恶了秘密,疲劳于等待。胜利或失败,他会在死前再次见到狮鹫的栖息,然后被埋葬在他父亲的坟墓边。
一个又一个,黄金勇士团的人站出来,跪下,然后将他的剑放在他的年轻王子的脚前。最后一个这么做的是“无家者”HarryStrickland,带着他长满水泡的脚以及所有一切。
他们离开总指挥帐篷时,太阳染红了西边的天空,给矛上的金头颅映上了绯红的影子。福兰克林·佛花主动提出带王子在军营里转转,向他介绍一些同龄人。格里夫同意了:“但是记住,担心到军团的人,他仍应被称为年轻的格里夫,直到我们穿越狭海”。在维斯特洛我们会洗净他的头发,让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嘞,明白。“佛花拍拍年轻的格里夫的背,”跟着我。我们从厨子开始。值得认识的好人。“
他们走后,格里夫转过身对“半学士”说:“骑回羞涩处女号然后把莱莫尔夫人和Rolly爵士带来。我们也需要伊利里欧的资金。所有的铜板,和盔甲。向Yandry和Ysilla致以我们的谢意。他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国王回国后不会忘记他们的。”
“照您吩咐,大人。”
格里夫离开他,钻进“无家者”Harry分配给他的帐篷。
前路上充满了危险,他明白,又有什么关系呢?所有人都会死。他需要的只是时间。他已经等待了这么久,神一定会再给他更多几年,足够他看到曾被他称作儿子的男孩坐上铁王座。宣布拥有他的土地、他的姓氏、他的荣耀。并停止每当他闭上眼睛就会在他梦中巨响的钟声,
独自在帐篷里,落日金色与绯红的光线透过打开的帐篷门帘照射进来,琼恩·克林顿脱下他的狼皮大氅,将他的铁链衫脱下,放在营凳上,脱下右手的手套。他看到自己的中指指甲变得像黑玉一样黑,而灰色已经快蔓延到第一指节的位置。无名指指尖也开始变暗了,而当他用匕首尖碰它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感觉。
死亡,他知道,但是很缓慢。我仍有时间。一年。两年。五年。一些石人甚至活了十年。足够时间穿过海洋,去再次看到狮鹫的巢穴了。去永久终结篡位者的家族,并将雷加之子拥上铁王座。
然后琼恩·克林顿大人将死得其所。
子午书屋(www.ziwushuwu.com)
上一章: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四) 下一章:第二十五章 风驰团(昆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