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的灯火》读后感
生活中的基督徒
---《不灭的灯火》读后感
接触到吴勇长老的《不灭的灯火》,源于一个偶然。2015年11月初认识了陈丽辉姊妹,得知她承担了大量的编辑工作,非常忙,常常稿件都看不过来。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能帮助承担一点工作,这样我看到了电子版的《不灭的灯火》(当时编辑组打算重新编排该书)。
这本书以一段段故事的形式记录了吴勇长老作为一位基督徒、一位长老的日常生活和经历,以及在经历每一件琐事之后的感悟。在琐琐碎碎、平平淡淡的生活中,一位普通基督徒的鲜活的形象跃入脑海。书中真实的故事、简朴的语言,尤其是每个故事后吴勇长老的感悟,可以指导我们如何在世做一个蒙主喜悦的真正的基督徒。
书中第一个故事就非常吸引人。说的是吴勇长老有一次去外地传道,返程时已是半夜时分,没有车,如果打黑车,花费是正常价格的近十倍。所以吴长老到稍远一点的街区找到要返回台北的一辆客车,司机按正常价格10元要价。吴长老回过头叫上那些同路回台北的人。有一位乘客要下车时,吞吞吐吐地要请司机留下地址,说转天再把车费送给他。司机说:“你有难处,车费就不用交了。”同车的乘客就说:“这么晚乘车,车票都没涨钱,有困难还给免车票,这样看来你好像是基督徒?”司机说:“基督徒就是基督徒,哪有什么好像是基督徒。”下面这一段是吴长老对这次经历的总结:
“基督徒就是基督徒”!但今天却有很多人,好像是基督徒,又好像不是基督徒,实在是亏欠了神的荣耀。一个基督徒,不是单单让别人看见他在做礼拜和读圣经就好,平常生活上的细节也应该能让人分辨得出来才对。所以司机那句话,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个很大的挑战。我们要成为基督徒就是基督徒,而不是好像是个基督徒,这样才能够满足神的心意,荣耀主的名。一个基督徒的真实见证非常重要,见证不只是口头讲给人听,平时生活行为也要活给别人看。所以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是一本活的圣经,将主的道切实显明出来,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吸引别人也来归向主。否则光是听道而不行道,难免有沦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的危险,也会羞辱主的名。
还有一个故事我非常喜欢,对于我们基督徒处理好工作、家庭与信仰问题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话说有一次,吴长老见到一位企业的老板,这位老板对吴长老说:“你知道我们公司不愿意录用什么人?基督徒我们一个也不要。”吴长老很意外,一般来讲基督徒踏实认真,遵守规则,诚实守本分,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怎么会落得如此的坏名声呢?这位老板接着说:“因为他们常常在上班的时候,把《圣经》打开,天下的事情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如果办公室里面都是这样的基督徒,我的工厂不出两天就要关闭了!”
吴勇长老这样告诫我们:
基督徒不仅有属灵的身份,也有属世的身份,我们的任何活动都应格外尽责且荣耀主名。母亲把孩子照管好,妻子把家治理好,在任何主给我们的岗位上把自己的本分守好,这些就是属灵,而且这样的生活见证是十分重要的。
今天有很多人对属灵和属世这两件事情有着错误的看法。他们认为读圣经和祷告才属灵,家庭里面的琐事是属世,在公司机关工作也是属世的。事实上,一个基督徒的所有活动都是属灵而没有属世的。母亲照顾孩子看起来是属世,但若为了主而尽心去做,做得比别人更加美好,那么虽然在表面上看来是一件属世的事情,事实上却有着属灵的价值与见证。若一个做生意的人能够诚信踏实,卖出去的东西价廉物美;或者一个基督徒在别人家里做佣人能不偷懒、不偷东西,把工作格外勤快地做好,这些都是一种属灵上美好的见证。我们虽然信了主,但仍有各种不同的身份和本分。今天有很多基督徒,把真理错解了,以为只有属天的事要紧,属地的事不要紧,以致完全忽略了做人的本分。所以,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就知道,身为神的儿女,在生活和工作中如何去做,如何荣耀主名。
一直以来,我都在传福音的事工上不积极主动,停滞不前,自己没有觉察,也没有意识,浑浑噩噩,只认为做好自己就好。直到读到下面这个故事才如醍醐灌顶,彻底清醒。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吴长老被邀请到当地颇有地位的一个老先生家里吃饭。饭菜很好,可是吃饭时的气氛冷漠得令人很不舒服。最后这位老先生终于开口了,问吴长老:“我的女儿在你们的礼拜堂做礼拜,她是个真的基督徒吗?算是一个好的基督徒吗?”得到肯定回答后,老人接着问:“信耶稣怎么样?不信耶稣又怎么样?”吴长老回答道:“信耶稣就得救,不信耶稣就灭亡。”他又问:“得救怎么样?灭亡又怎么样呢?”吴长老说:“得救就是到神那里去,不得救就下地狱了。圣经上记载得很清楚。”老人接着他的话说:“如果真的如此,请你不要见怪,我要说,你们这些信耶稣的人,简直是自私自利,狼心狗肺!我这个女儿,她真的是基督徒,是个好的基督徒,我们是她的亲生父母,她也是我们的孩子。她信主到现在已经五六年了,她却从来没有和我们讲过一次信耶稣和不信耶稣会有这样重大的差别,既然信耶稣上天堂,天堂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去了。不信耶稣下地狱,她就任我们二老去下地狱了。你看看,我没有说错吧?你们这些信耶稣的人对这么重要的、救人的事都不赶快讲清楚,岂不是自私自利,狼心狗肺?”
老人的话非常尖锐地刺痛了我们的心。我们基督徒都会认为自己满有爱心,而这里却被理解为“狼心狗肺”。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没有将福音这大好的信息传出去。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说:“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九:16)自己受罚是祸,别人对我们的控告也是祸。好比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拉撒路回到天家,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在阴间受苦,在火里受煎熬,抬起头来看见亚伯拉罕,向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沾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如果我们不向自己的亲人、邻居、朋友和同事传福音,有一天我们得救到天上去,他们没有得救,都下到地狱里,那个时候,他们在地狱里,我们在天上,彼此都看得见。如果他们发出声音控告,指责我们,我们不应该自责吗?保罗说,不传福音就有祸了,这是真实的。
看到这里,没有去传福音的弟兄姊妹是不是内心有了惧怕?不要害怕,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开口壮胆去传主的真道,将福音传出去。圣经中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
简简单单的故事,朴朴素素的语言,为我们基督徒在世的生活做了很好的引领和指导。我非常喜爱这本书,也特别推荐给弟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