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感觉上的障碍能够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书名为《我们的世界》,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入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口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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